股改奖励申请材料
(一)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股改奖励申请表;
(二)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企业名称核准变更通知书、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四)以上市挂牌为目的完成股改的证明文件:
1.
企业在
OTC
挂牌的,提供在
OTC
完成挂牌的证明文件;
2.
企业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或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提供同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挂牌或上市服务协议;企业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只需提供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企业挂牌交易同意函;企业已在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只需提供沪、深交易所出具的企业股票上市的通知;
3.
企业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提供同具有相关从业资质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境外上市服务协议;企业已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只需提供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同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证明(含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