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瞪羚企业认定
一、
申报条件
1
、
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0
年;
2
、
企业在申报当年及上一年未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
企业基期至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
(注册时间不足
4
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
4
、
需满足以下增长率指标条件之一:
①
注册
20
年以内,基期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上,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②
注册
20
年以内,基期企业职工总数
100
人(含)以上,企业职工总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
,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③
注册
5
年以内,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5
亿万,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④
注册
10
年以内,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正增长;
⑤
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
1000
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二、申报时间
新认定2020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全年受理,每月按批次审查);
2019
年已入库企业须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之前完成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