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详情
(一)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7%;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七)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